【法律依据】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公安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