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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刑事拘留什么罪

何* 江西-九江 毒品辩护咨询 2024.07.01 15:10:00 340人阅读

食物中毒刑事拘留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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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雅安

解析:
倘若因食品中毒引发的严重后果得到证实,则涉事方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制造及销售不符安全卫生标准之食品罪或生产、销售具毒性与危害性的食品罪。此类罪行无疑是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直接违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01 15:12:00 回复

  非法持有少量毒品的,只进行治安处罚,不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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