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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钱不还执行多久

孔* 广西-北海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7.01 13:03:00 421人阅读

个人欠钱不还执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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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要求,倘若人民法院自收到债权人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长达六个月仍未启动相关程序,申请人有权向更高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原本级别的人民法院在指定时间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也可做出决定,由本院直接执行或指令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因此,若出现个人拖欠债务不予偿还的情况,执行程序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如超出此期限,申请人则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4-07-01 13:05:00 回复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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