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样办
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在对方背信弃义、拒绝履行债务的状况下,阁下作为受害者具有选择权,可向其主张就此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依据同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对于要求司法机关援助以维护民事权益之请求,诉讼时效期为三年,该时效期限自阁下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应该得知相关事实时起算。
如若超过二十年,则司法机关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仍可根据阁下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阁下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阁下可能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对方偿还债务,除非能够证明存在特殊情况并申请延长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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