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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不适用缓刑案件有哪些

马* 广西-北海 毒品辩护咨询 2024.07.01 11:55:00 340人阅读

贩毒罪不适用缓刑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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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解析:
在评估贩毒案件中是否适宜判处缓刑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及罪犯的悔罪表现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若该类犯罪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例如涉及大量毒品交易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累犯、主犯、情节特别严重等),那么法院通常会拒绝给予缓刑判决。
然而,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初次触犯法律并具有深刻悔过之意的被告而言,从理论层面来看,仍然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4-07-01 11:56: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也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司法实践中比例很低。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也有可能适用缓刑。但司法实践中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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