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山东-淄博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显示,若债主与债务人签订了关于分期限履行的债务合同条款,则诉讼时效的起点将会从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这就意味着,只要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分期付款协议,且最后一期的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偿还尚未清偿的债务。
然而,在饭店门口使用扩音器进行催收欠款的行为,虽然可能会对公共秩序及噪音污染产生影响,却并非直接违反上述法律条款。若债权人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债务,应采取合法途径,如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等。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还款协议履行其义务,债权人可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总而言之,在饭店门口使用扩音器催收欠款并非合法的追债方式,债权人应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7-01 10:3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