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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决定是否为涉嫌盗窃数额达五千元之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需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事先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其在后续司法程序中的悔罪态度以及健康状况等诸多要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使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批准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6-30 12: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