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若出现债务人不幸离世且未能留下任何继承人的情况下,其所遗留下来的遗产便归属于国家,并被用于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倘若亡者在世期间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将归属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因此,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原告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向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提出诉讼请求,以期他们能够承担起债务清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专业解答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死了以后,没有人来接手他的财产,也没有别人愿意接受他的遗产作为赠送,那这些东西就会自动归属于国家。然后,国家会拿来用于做些公共的事情。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这个人在世的时候是属于某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死后留下的遗产就会被这个组织收走。所以如果这个欠债的人没有人,而且也没有什么遗产可以用来还债的话,那债权人可能就不能通过继承遗产这种方式来收回自己的钱。
专业解答当欠债的人死了以后,要是他的财产没人来继承或者没人接受他的财产作为礼物的话,那这些财产就全部交给国家,然后用来帮助别人。不过要注意,如果这个人生前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他的财产就会归那个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欠债的人的财产并不会直接给到继承人手里,而是按照上面说的那样去处理。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倘若债务人过世且无子女承继财产,则遗留下来的遗产须法定规责于国家管理掌控之中,主要用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的建设投资。若亡者生前曾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则依此类推,遗产应归属该集体所有制组织。然而,该法律条款并未明确约定债务承担事宜。事实上,在处理此种情况时,若债务人离世、又无子女承袭遗产,那么他的遗产将会被用于偿还欠债。
专业解答依据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继承人需在其所获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其先人依法应缴纳税费以及民事责任债务。若继承人选择放弃承继权,则可免除此项清偿责任。因此,若在债务人离世之后,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便无需承担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债务。
专业解答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所明文规定,若在债务人身故之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接受遗赠财产,众望所归的遗产,应当划入国库,将其用以从事各项有益社会公众之事;如果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之成员,那么这份进行分割的财富,理当属于该组织中的全体成员。据此,我们必须依照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来妥善处置这种无人继承的遗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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