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斡旋受贿罪是单独的罪名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斡旋受贿罪是单独的罪名吗

杨* 福建-宁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6.29 14:01:00 477人阅读

斡旋受贿罪是单独的罪名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斡旋受贿罪作为一项独特的犯罪行为得到了明确界定。该行为通常是指处于特定职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凭借其职务之便,以通过其他同僚职务行为的方式,为其请托者谋求不当权益,从而向这些请托者索要或非法收取相应财务的行为。针对这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三百八十八条的法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2024-06-29 14:03: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