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远方亲戚表哥和表嫂上个月刚离婚,孩子被判给了表哥,但由于公司是我表哥出差了,我想知道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需要法律效益吗?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果对于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再次提问。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政府部门保护被监护人具有法律效益,这就是我对于你问题的回答,如有疑问,欢迎再次致电。
《环境保护法》第68条列举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九种违法行为:(1)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3)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5)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6)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7)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8)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不再由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改为由税务机关征收环境保护税,因此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有新的“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但在2021年1月1日前,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仍按照环境保护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在征收环境保护税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时会对被监护人有异议的情况下,会让法定监护人坐在的居委会在近亲中指定。大家都知道孩子在未成年的时候,法定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但是如果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或者是特殊情况,为了孩子会给你指定监护人。
专业解答随着我国各项法规的不断健全,也会对每位公民的权益都做到了保护,国家也是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也要求未成年人必须要有监护人进行保护,那么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时应该有所作为撤销如何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将原监护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证据提交至有关部门,然后办理撤销即可。
专业解答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时应有所作为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上是空白的,虽然被监护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或者监护人是属于精神病人,应该是由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甚至是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然而,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和程序都没有。
专业解答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应该有所作为具体表现在监护人如果失职的话,人民法院会依法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如果对监护人造成伤害,或者是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的话应该依法处置。
专业解答我们能够知道监护人是有监护权利,作为被监护人也是有被监护的权利,但是作为政府部门来讲,那么政府部门在保护被监护人时应该有哪些内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民事能力的人应该有被监护的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的展开描述。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