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构成重婚,要看对方是否与第三人领取结婚证,或是是否以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具备上述情形,只是民法上的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与你们的具体情形。
2.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同时触犯刑法,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上述情形,其自身也是受害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第三人明知其已婚,而仅与其同居,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其只受道德谴责,而无法追究民事责任。
3.如果你的配偶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即所谓的精神损失赔偿;如果达不到相关情形,只能认定你配偶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多分,但此只是原则性规定,很可能只是一形式,而得不到实质利益。
【法律意见】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
第三者也是一样至于判刑详见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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