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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该份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在三年以上并且属于定期劳动合同或者永久性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设置为六个月便是合乎法律规定的行为。
然而,如果该份劳动合同的期限未满三年,那么设定试用期长达六个月显然是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4-06-15 13: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