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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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故意伤害案件之中,刑事拘留期限的上限为37天。倘若伤害行为仅构成轻微伤级别的,公安部门将会先行开展调解工作。若经努力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可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即五日到十日之内的拘留,同时并处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较轻者,则可能只受到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申请的审批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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