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工伤认定法律咨询 > 我上班路上遇到工伤,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

我上班路上遇到工伤,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

ask****343 湖北-荆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4.06.06 20:23:40 431人阅读

您好,我上班路上遇到工伤,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踝骨折,做了内故定,手术,后来康复科恢复正常了,还能不能评上等级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荆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9978377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十堰 咨询解答:6635条

你好这个需要委托律师来处理。

2024-06-06 21:00:07 回复
咨询我
181710903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71条

您好,这个程度一般可以评上十级。

2024-06-06 20:44:45 回复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单位应该及时申报工伤,协商不成,建议诉讼解决。

没有赔偿,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的按,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是无责的。可以不给赔偿

您好,针对您的认定为工伤后,单位待遇应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你这个问题太抽象了,不知是几级的工伤,就只好把全部工伤待遇全部搬来了,你自己挑着看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
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探亲假最新规定
34153人阅读

探亲假是因为和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而享有的假期,关于探亲假都有哪些规定呢,包括探亲假国家规定有哪些,探亲假路费报销条件有哪些,公务员探亲假最新规定有哪些,以及劳动法探亲假规定等知识,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报工伤
27600人阅读

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社保,工伤保险就包含在其中,当发生过工伤时需要进行申报,工伤认定后才能获得相应赔偿,那么申报工伤由谁提出,申请申报工伤手续内容,申报工伤申清需要材料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380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怎么写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工伤认定时效
13545人阅读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在时效范围内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以及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探亲假工资
35823人阅读

在求职应聘的时候,除了企业文化、公司前景和个人发展外,工资福利也是我们考虑的要素之一,探亲假就是其一,那么探亲假工资是如何算的呢,法律法规中又有哪些规定,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