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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寻衅滋事罪作为刑法所确立的一项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其具体的客观表现形式被法律法规明确划分为以下四类情形:
首先,行为人在任意情况下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且上述行为已经达到情节十分恶劣的程度;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他人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也已经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标准;
再者,行为人采取强制手段强行获取或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且上述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
最后,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6-02 13:1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