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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何种特定疾病无法被纳入监禁范围,现行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需由案件办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考量和判断。在此过程中,若罪犯身患重症而又需收监,可向相关部门提交监外执行申请。
然而,监外执行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条件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后方能实施。例如,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罪犯而言,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即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患有严重疾病且需要保外就医;二是属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无法自理,且实施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对于因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罪犯,其病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证明文件。判决生效之后,在交付执行之前,由法院负责决定是否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之后,则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上报至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24-06-02 11: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