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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临时无力偿还这一概念,是指债务方在短期时间内暂时缺乏还款能力;而永久无力偿还则代表着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债务方将长期且无法偿还相应的债务。
2.针对那些因暂时缺乏能力而未能及时还款的债务方,我们可以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进行处理。
3.至于永久无力偿还的情况,我们只能依据债务方现有的财产状况,对其所欠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31 16:3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