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宅基地法律咨询 > 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汤* 广西-北海 宅基地咨询 2024.05.25 17:50:00 489人阅读

租赁农村宅基地期间所有人去世如何应对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北海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宅基地所有权在户主过世之后即归属到农村经济集体,至于住房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宅基地的归属权,而对于户主留下的继承人而言,他们能够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权益,同时依然保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人拥有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并享有对该土地进行合法使用以兴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4-05-25 17:52: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农村宅基地父亲去世怎么过户

    2025.02.23 1402阅读
  • 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 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处理: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 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 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相关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5.01.28 1209阅读
  • 农村宅基老人过世继承怎么分配

    2025.01.12 1096阅读
  • 农村宅基地老人过世遇拆迁怎么处理

    2025.01.08 1309阅读
  •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合法行为,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私下签订的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表达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依法生效。

    2024.10.30 101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