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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其所负之债将由该公司的财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进行赔偿。
所谓破产清算乃指在宣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之后,以清算组为代表负责接管该公司,并针对破产财产展开清算、评估以及相关处置和分配工作。
而清算组则系由人民法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统合股东、关于机关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等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4-05-21 12: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