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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法庭审判程序有哪些

黄** 广西-北海 办案流程咨询 2024.05.14 11:08:00 427人阅读

简易法庭审判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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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庭审理的详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接着进行法庭调查,具体包含了当事人陈述以及举证质证两个方面;接下来便是法庭辩论阶段,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展开,之后再进行相互辩论,辩论的核心内容便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关键所在;在这个过程中,法庭还可能会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如若双方均表示同意的话,便可以选择进入诉讼程序的暂停阶段,进行庭外和解工作;反之,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将直接进入到宣判环节。

2024-05-14 15:3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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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审判过程的整体流程主要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
首先是庭审开始时由法官宣布进行开庭;
其次是法庭调查环节,其中包含了当事人自我陈述以及对证据的举证和质证等重要环节;
接下来便是进入至关重要的法庭辩论环节,该环节遵循着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之后再实现双方当事人的互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环节中,辩论的核心内容往往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在;
紧接着,法庭可能会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若得到肯定答复,那么便可暂停庭审,进行调解工作。
反之,若当事人拒绝调解,那么便将直接进入到宣判环节;
最后,便是宣判结果的公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4-05-14 11: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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