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无法予以撤回,然而,却可进行撤回操作。
若涉事双方经自行协商与调解达成一致观点,便可撤回所提交的仲裁申请。
反之,倘若仲裁裁决在判决之日起生效后,当事人发现裁决内容确实存有严重失误,则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024-05-13 10:3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