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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若涉及到逃税犯罪指控,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便充分体现并代表了该公司法人的意志和决策。
在这样的情况下,主要的法律责任将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涉案的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此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等组织机构所实施的任何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只要法律明确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4-05-10 10:1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