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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转2千块钱给我,我没有还怎么办
解析:倘若债权方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获按时偿付,可先行尝试通过与债务人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款项问题。若未能达成和解且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债权方便有权诉诸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针对定期偿债的民间借贷行为,法律规定其诉讼时效自应偿还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时长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专业解答网友给自己转了1千块钱也不一定就构成诈骗,如果自己根本都不认识对方,是对方不小心把钱转给自己的,这种情况下绝对不构成诈骗罪。但这1千块钱属于不当得利,本人是有义务返还给对方的,用坑蒙拐骗的方法骗网友给自己转1千块钱的,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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