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35年前自己房屋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吗?
解析:
在我国,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房屋的拆除与宅基地权属问题均受到严格法律政策的规范和保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系指农村家庭户用于建造居住用房所占用并使用的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产权归属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非村民个人单独享有。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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