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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由谁举证,评估报告

龙** 福建-宁德 产品质量咨询 2024.05.02 15:13:00 493人阅读

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由谁举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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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鉴于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我们采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来处理此类案件。也就是说,对于原告而言,他们仅需证明自身所遭受的损失系源于产品存在瑕疵这一客观事实即可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然而,对于被告来说,除非主动承担起举证责任,否则将很难避免被判赔偿的后果。尽管如此,请注意,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并非为零,他们仍然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实际情况,同时还需证明这些损害是由产品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24-05-02 15: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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