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的规定如下:在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经过治疗并保持病情相对稳定之后,应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布之日的第1年起,如果劳动者本人、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发现伤残状况有所改变,可在该时间段内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024-04-26 21:21:36 回复解析: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限的规定如下:
在工伤职工经治疗后伤情趋于稳定的状态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家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自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满1年以后,若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负责办理相关事务之机构认为伤残状况有所改变,则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限规定如下:工伤职工治疗稳定后,应由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自鉴定结论满1年后,若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相关机构认为伤残有变,可申请复查鉴定。此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能够及时获得劳动能力的评估,并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复查,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专业解答撤销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依然有效。但法院裁定工伤认定无效时,需退还相关权益,未支付赔偿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对于未作出最终认定的工伤申请,申请人可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终止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劳动局不主动认定。双方达成工伤待遇共识后,可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专业解答撤销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依然有效。但法院裁定工伤认定无效时,需退还相关权益,未支付赔偿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对于未作出最终认定的工伤申请,申请人可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终止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劳动局不主动认定。双方达成工伤待遇共识后,可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专业解答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限规定如下:工伤职工治疗稳定后,应由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自鉴定结论满1年后,若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相关机构认为伤残有变,可申请复查鉴定。此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能够及时获得劳动能力的评估,并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复查,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律师解析 劳动能力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病情稳定后,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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