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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帮助信息犯罪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进行退赃。
然而,若能够在侦查阶段就及早地退回非法所得,同时在检察院环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在法院阶段提前交纳罚款,这种积极的认错悔过态度便能对检察机关及法院产生良好的影响,从而有可能在最后的量刑判决中获得较为轻微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3-30 07:1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