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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各位诉讼参与者, 在开庭之前,请务必做好以下几点的准备工作:
1. 严格按照收到的传票上所注明的具体时间,按时出席本次庭审活动;
2. 请你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起诉书等诉讼档材料;如若涉及到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必须确保证人身带身份证原件前来法庭并向法官进行验证;
3. 同时,请你妥善保管好所有的证据原件,任何需要递交的辅助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也应当由证人直接带到现场;
4.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还请你严格遵循法庭纪律,积极配合法官的审判工作。
在此,我们严谨提醒您,必须提交如下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础信息档:
(1) 对于自然人而言,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便于法院对当事人身份资格予以确认,保障后续程序的正常进行。
倘若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本和副本,便可能无法顺利进入法院的审判区域;
(2) 对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类型的当事人来说:
A. 必须提交其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证件;
B. 同时,还需附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且上述档均须加盖公司公章以示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2024-03-07 14:0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