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因此不属于
责令改正”具有双重属性,属于行政处罚种类,法律法规把它当作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例如:在现场查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实施处罚,这时,责令改正就是一种现场处理措施。如果,法律规定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此时的责令改正应当就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是,责令改正也可以单独适用,或作为行政处罚的主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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