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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16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有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1.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7年4月,根据爱思唯尔等5家境外权利人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优阅外文数字图书馆系统”向公众提供侵权盗版文字作品3万篇,违法经营额1
7.76万元。2017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2.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2017年3月,根据美国电影协会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6年7月起,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开发的“橙子VR”APP提供《蚁人》《速度与激情7》《末日崩塌》等影视作品点播服务。2017年3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国内第一起利用VR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被版权部门查处的案件。
3.北京王某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7年8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公安部门对王某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电子出版物,涉及时政类等电子出版物4429种,非法获利巨大。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4.天津“吉吉影院”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天津市公安部门对“吉吉影院”网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4年6月起,秦某向胡某租赁服务器,设立吉吉影院(2016年9月更名为开心影院)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近7万部影视作品侵权链接,并通过设置网站弹窗广告、插播广告等方式与百度广告联盟等广告商合作,牟取非法利益。该网站日均访客达10万人次,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通过广告非法获利近100万元。2017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5.上海智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版权局移转案件线索,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4年11月起,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将45篇证券研究报告上传其租用的服务器,并通过其运营的“汇智赢家网“汇智赢家”APP供公众阅读,并收取费用,涉案金额累计28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主动关闭网站并停止运营APP。2017年2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江苏镇江“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
根据举报线索,江苏省镇江市公安部门对“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张某某等人通过“剑锋时代图书专营店”等淘宝网店销售盗版图书110余种,共计52万余册,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查获涉嫌盗版图书60余万册。江苏省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扫黄打非”部门、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捣毁侵权盗版图书藏匿窝点2处,现场查获盗版图书340余种、100万余册,及大量半成品盗版图书。2017年6月,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北京永顺兴望印刷厂等2家单位罚金20万至60万元不等;判处赵某某、贾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元至80万元不等。
7.江苏徐州卢某某等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6 年7 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江苏省徐州云龙公安分局对卢某某等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卢某某等3人开设了9个盗版小说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提供10万余部文字作品供用户使用,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8.江苏常州孙某某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2017年4月,根据权利人投诉,江苏省常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孙某某等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孙某某等未经权利人许可,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架设“中广联合破天一剑”游戏私服,并对游戏程序进行修改用于营利,非法经营数额达17万余元。目前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2017-12-27 15:42: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