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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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说,婚后一方出钱付的首付双方也无约定为一方财产的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专业解答当婚后购买房产且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项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于各自的子女名下时,通常情况被视为父母对于子女的无偿赠予,因此,此种情形下的房地产应当被判定为私人所有;然而,如果是在婚姻续存期间,由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归还义务的,那么这些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资金应当被视作夫妻共有资产。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购房,以双方名义登记的,无论首付来自谁,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均属共有财产;单方名义登记的房产,按法律规定属个人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仍视为共有,离婚时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专业解答在婚前若已支付房产首付款,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贷款偿还,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包含父母名字,该房产通常视为个人婚前财产。但自结婚证书生效之日起,已还银行贷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婚前支付款项、房产证上的名字及银行贷款情况,确保在离婚时能够合理、公平地分配财产。
专业解答婚前购房首付归属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一方独自承担首付,婚后另一方用私人财产还贷,该房产可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用公共财产还贷,则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若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房产同样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律师解析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如何登记,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无论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外孙子女名下的,均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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