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我左脚大拇指断一节、二拇指断二节多、中指断一节

我左脚大拇指断一节、二拇指断二节多、中指断一节

ask****492 江西-九江 工资福利咨询 2017.12.21 09:22:51 1人阅读

我左脚大拇指断一节、二拇指断二节多、中指断一节,请问能陪多少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九江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87020087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九江 咨询解答:577条

有劳动合同吗,什么情况受的伤?

2017-12-21 13:27:2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非工伤,有么有接好,要是丧失功能的话,应能评定十级伤残等级,赔偿项数及计算方式有
1.自己垫付的医疗费。
2.营养费,法院支持一天二十元,营养期限暂定三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法院支持一天三十元,计算住院期间天数。
4.误工费,月工资乘以误工期限,期限暂定四个月。
5.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月工资或参照当地护工人员的工资,乘以护理期限,期限暂定两个月。
6.能评定十级伤残等级的话,六十周岁以下,城镇标准赔偿56880元,农村标准18792元。
7.能评定伤残,精神抚慰金1000元。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具体需要抚养的人数,年龄等具体计算。
9.需要二次手术,由后续治疗费。
10.交通费,依据具体的消费票据。工伤的话,能评定九级伤残等级,赔偿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补助九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九个月的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补助九个月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根据工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停工留薪。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2019-01-19 06:33:50 回复

你好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