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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会逮捕吗,拘留转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赵* 内蒙古-赤峰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2.17 15:20:08 4358人阅读

刑事拘留逮捕吗,拘留转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我的一个同学因为打架被拘留了,会不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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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诉法第六十条设定了逮捕的条件,即: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检察机关的逮捕标准大多是“有罪即捕”,据粗略统计结果显示:有的地方检察系统的批捕率达到95%以上,有的检察院批捕率甚至高达100%。实践证明,检察机关的这些批准逮捕的决定绝大多数都是正确的,但也存在着不该批捕而给予批捕的事实。司法实践中出现这样的偏差,关键的原因在于未能正确地把握何谓“有逮捕必要”。从逻辑上说,有逮捕必要和无逮捕必要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但是从司法实践的层面上来说,仅仅把握有逮捕必要的条件尚不足以限制逮捕的过高适用率,只有进一步研究无逮捕必要的概念及范围,才能保证逮捕这一强制措施的恰当运用。
二、如何理解无逮捕的必要
判断犯罪嫌疑人有无逮捕必要,关键是掌握一个“度”的问题,即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险性存在程度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把握这个“度”的时候,必须对案件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作全面的分析。
1.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性质上把握。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是考虑有无逮捕必要的重要基础。一般而言,犯罪性质严重、手段残忍,动机卑劣的,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对这种人如果不实行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会继续给社会造成危害。如对于实施杀人、抢劫、强奸、投毒、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按照程序给予逮捕,限制其人身自由,使其不能危害社会。相反,对于一般犯罪性质不严重、主观恶性不深,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能够预防其犯罪后果的,则属于无逮捕必要,如偶犯、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等。
2.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上去把握。
从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况把握其人身危险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则无逮捕必要。这是对无逮捕必要的法律规定。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或者年迈体弱之人,由于其年龄关系,其人身危险性一般较小,也可按无逮捕必要处理;在校学生犯罪如果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帮教措施,可考虑按无逮捕必要处理。
以上就是对刑事拘留会逮捕吗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7-12-17 15:32:08 回复

对于刑事拘留如何转为逮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怎么转为逮捕
公安机关向提请逮捕,批准后就会转为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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