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人故意将放贷人姓名用相近的别字代替,事后不认账。如孙某向乙方李春借款5万元,孙某故意将借条中乙方的名字写为李舂,当乙方催款之时,才发现借条中自己的姓名是错的。 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 2、在借款单上注明借贷双方职责、姓名、身份证号,并注明还款日期和利息数额,借款条应当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3、借款时,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抵押物,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4、要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保证借款不被非法使用。因为法律上对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旧让对方借款的行为不予保护。 5、如还款期已过,借款人因各种理由不予还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还款期后两年内向提出。 民间借贷常常会因为某一方对相关法律合同知识的缺乏而导致己方被骗,财产损失严重,所以当我们涉及到相关问题时一定要慎重处理。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闹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这是借条上出借人名字写错怎么办的回答。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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