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平谷区峪口镇蔡坨村两村民向举报称,村内的6个宅院并非本村居民所有,是被城里人或外村人占用宅基地盖房的。调查发现,这些宅基地并未在镇里备案申请。该村村支书表示,6处被村外人占有的宅基地是历史遗留问题,区纪委正在了解情况。农村宅基地本集体成员才有权用律师表示,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有关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2、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民事主体。这一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在10多年前已经进行明确。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市民出售,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3、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条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