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
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 55%;
2.3万元以上 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大病医保包含哪些疾病?
国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2016年福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对福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做出调整。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福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2016年,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做好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意见确定,福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参保(合)人员,为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当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执行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对部分疗效肯定、临床治疗必需的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可探索通过谈判方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以上是2016福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信息,下面介绍福建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中民保险网也提供健康保险在线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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