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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李** 安徽-滁州 税务信息查询咨询 2023.05.19 01:24:36 454人阅读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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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拍卖或者变卖收入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有余额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办理入库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被执行人,并通知被执行人将拍卖、变卖全部收入记入当期销售收入额并在当期申报缴纳各种税款。

2023-05-19 01:2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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