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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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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呢?

周** 广西-崇左市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29 14:32:58 8889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想了解一下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解释,我朋友最近因为这个罪名被人 告上法庭了,所以前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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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住宅而故意非法侵入,意图在于破坏他人生活的安宁。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即行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或者未经主人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并非恶意的,因主观上不具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故意,就不构成本罪。如闯入他人住宅是为了进行盗窃、诈骗、抢劫、强奸、杀人等其他犯罪的,在这种情况下,按刑法吸收犯理论,后行为吸收前行为,不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再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并罚。

2017-11-29 14:4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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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一、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所以,误入他人住宅,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
三、新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规定了从重处罚。

2020-09-22 10:0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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