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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约定付款方式。单方面变更算违约吗

ask****518 重庆 合同效力咨询 2017.11.28 09:14:05 3025人阅读

购房合同上约定付款方式。单方面变更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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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946条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单方变更付款方式而独自变更且合同没有约定该行为不属于违约,则算违约。

2017-11-28 09:1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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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一般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综合判定。建议您详述案情

2017-11-28 13:52:53 回复
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487条

应该算违约

2017-11-28 16:10:56 回复
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1914条

算违约

2017-11-28 11:58:50 回复
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咨询解答:3983条

你好!
    如果不按照约定好的方式付款,算违约。

2017-11-28 09: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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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属于违约;变更合同的内容必须经双方同意才行。

2017-11-28 21:4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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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是合同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关系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在法律上的效力表现为:一经受要约人表示承诺,即为合同成立。要约人更改或者撤回要约,应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收购要约作为要约的一种也必须遵守这些原则。
证券法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方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这主要是对收购方的一种制约。因为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目标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扬会带来一定的投机性,因此对收购行为的随意性需要加以限制。证券法这一条的规定就要求收购人在作出收购要约之前应当深思熟虑,全面考察其收购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有在经过理性思考后发出的收购要约,既具有相当的竞争性和优胜劣汰的功能,又能保证证券市场整体上的稳定性。
证券法这一条的规定还规范了收购要约的变更。如前所述,收购要约的文件相当于合同的条款,其中的各项说明是公众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也是目标公司决定如何反应的基础。要约事项的变更是一种牵涉到双方的法律行为,有必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如果随意进行变更会给其他当事方的投资判断带来误导,使他们遭致损失,同时也破坏了收购要约的法律严肃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管理者,有责任对收购行为进行监控。收购要约的变更也只有在他们认定这种改变不会给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带来危害,或者是因为确实存在必须变更的情况,并得到他们的批准以后才能成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具体操作:要去银行给自己放贷的客户经理联系,填写一张申请表,变更下还款方式,签自己的名字然后按下红手印。改成每个月递减的还款方式。其他就不需要什么手续,很简单。一般房贷的按揭贷款,通常有两种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1.每个月固定金额的方式就是等额本息方式,每个月的还款额度一样,刚开始绝大多数都是利息,本金相对很少;
2.另外一种常用的方式就是等额本金,就是还贷期内每个月归还的本金一样,利息随本金减少而逐步减少。最后一个月的还款额只有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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