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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考勤卡在公司人事部门保管,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考勤卡物证,如果公司不给予提供怎么办?

张* 天津 工资福利咨询 2009.04.07 15:21:30 1274人阅读

你好,张昱君律师
您好,我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有一年多的时间(2008年1月---2009年1月),目前已经和这家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经常需要六日或者节假日进行加班,但是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或者是倒休。到2008年11月公司制定了新规定,从11月开始有加班费或者也可以倒休。我现在想找公司要从1月到11月期间的加班费,公司不给。我想进行劳动仲裁,但是我现在已经和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还可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我现在只有人证,物证是考勤卡,记录着我加班的时间,但是考勤卡在公司人事部门保管,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考勤卡物证?如果公司不给予提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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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有义务提供考勤卡,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2009-04-07 21:15:41 回复
地区:天津-河西区 咨询解答:1030条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公司有义务提供考勤卡,拒绝提供要承担败诉责任。

2009-04-07 17:29:23 回复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19条

离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考勤卡公司有义务提供

2009-04-07 15:54:04 回复
地区:山西-晋城 咨询解答:885条

可以,公司应提供证据,不提供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009-04-07 15:24: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提供,一般情况下,受伤职工的考勤记录要求有当天和伤前十天以上同班次参考记录时间。用人单位用IC卡、指纹、刷脸记录考勤的,直接在人事考勤系统中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打纸卡记录考勤的,提供纸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要多久出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
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综上所述,通过小编针对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的考勤证明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只有为劳动保障部门确实证明了员工的考勤以后,才可以证明员工是否属于上班时间而遭遇到的工伤。要求员工提供考勤证明,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对工伤的事情作出认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三天。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①员工加班申请单;
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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