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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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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了,保姆侵占遗产,咨询遗产侵占诉讼期限

曾** 江西-南昌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24 12:51:37 271人阅读

一年前母亲去世了,当时我没发现保姆侵占我应该继承的遗产,今年我发现了,咨询下遗产侵占诉讼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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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权没有诉讼时效,遗产没有分割前,法定继承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
2、但如果是因为遗产分割的纠纷,诉讼时效是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时起计算。但自权益被侵犯时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保护。
3、你所说的情况:当初三兄弟已经分割了遗产,只是A隐瞒了遗产的具体数额,B、C当时只拿到了1万、对其余的58万不知情,如果是,那么:
(1)B、C在知道遗产具体数额的第二天起,二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A隐瞒的部分遗产。
(2)但自遗产分割时起超过二十年才知道的: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没办法打赢官司了,但仍然可以持证据找A要求重新分割,只要A同意 就可以。意思就是:起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不能再请求法院保护你的权益,但并未丧失实体权利,仍然可以要求A重新分割。
以上就是遗产侵占诉讼期限相关内容

2017-11-24 13:0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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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侵占诉讼的期限,我的回答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侵占属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最长20年诉讼时效只适用于极特殊的情况,不能作为一般诉讼时效。继承开始之日,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始。继承权纠纷,是指继承开始,继承人之间或其他对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之间就有无继承权,有无丧失继承权,继承份额的多少产生的纠纷。

2017-11-24 12:52:37 回复


1、你们家大部分亲戚的协商,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且,所说的大部分亲戚,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法》第十条有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一般不分先后,平分财产。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因而,所谓的“家庭会议”与“大多数亲戚协商”是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
2、调解只是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手段,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调解。相对于诉讼,其有成本低。解决纠纷便捷等特点。但是,它的约束力较低,除非是由法院主持并制作调解书的。 能够调解的机构很多,如人民法院、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等

协商不成,到,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同时主张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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