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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两份遗嘱,是否两份都有效?

刘** 河南-周口 遗产继承咨询 2017.11.21 06:53:39 15人阅读

朋友最近想我诉苦,说父亲在很久之前立了一份遗嘱,但未做公证,不久之前有立了一份遗嘱并且做了公证,所以想要知道如果订两份遗嘱是否两份都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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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两份遗嘱,很明显第一份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和保护的,只有第二份遗嘱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具体资料请参考下面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
各国公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管也应尊重,但却不能说有什么法律上的效力或可以请求法律予以执行.
遗嘱的法律特征是: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是人身性的法律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遗嘱订立以后,能否发生立遗嘱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涉及立遗嘱实质方面的要件和形式方面的要件等许多问题。各国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存在着很大差异.
(一)遗嘱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
遗嘱的实质要件包括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及效力等。遗嘱能力是指依法能够制作有效的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
遗嘱的形式要件包括设立遗嘱的方式和变更、撤销遗嘱的方式.
各国法律对于遗嘱方式一般均有明文规定,但却不尽一致.
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了五种方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
各国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等问题的规定也存在着许多差异.
《法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仅得以日后重订的遗嘱或在公证人面前做成证书以声明改变意志而全部或部分取消。日后重订的遗嘱未明确取消以前的遗嘱时,以前的遗嘱中与新订的遗嘱相抵触或相反的条款无效.
而按照我国《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
由于各国法律对于遗嘱继承的规定不同,因而对于涉外遗嘱继承,是用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就会产生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着就是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就需要确定涉外遗嘱继承的准据法.

2017-11-21 06:54: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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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1、代书遗嘱一定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一个见证人是不行的,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2、见证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法律只是从实体上保证了见证人的公正性,但程序上的公正也不可忽视。实践中,在只有两个见证人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见证人或两个见证人就单个人而言未完全见证全过程,这样的代书遗嘱该如何认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不是盲人,并且识字。见证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文字,所以不能是盲人或者文盲。3、见证人必须是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财产所有人、继承人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4、见证人必须同时在场见证。两个人必须同时在场,经常会出现一个上午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昨天一个今天,这样的见证是无效的。5、见证人必须全程见证。全程的意思是从写遗嘱到立遗嘱人签好字的整个过程必须见证。包括书写遗嘱,宣读,见证签字。6、遗嘱的内容必须有一位见证人亲笔书写。为了保险起见,代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由一位见证人书写,而不能由他人书写也不能打印,很多代书遗嘱就如同本案一样是电脑打印的,这就给效力的稳定性带来瑕疵,所以要谨慎。7、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签字,有些立遗嘱人是摁手印的,没有签字这在效力上也是有瑕疵的,按照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签字的。当然签字后也可以再摁手印,如果摁手印最好摁习惯性用的手指,比如右手食指,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需要鉴定的话也可以迅速知道是哪个手的手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8、必须书写日期,遗嘱的日期非常重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之一。9、遗嘱中的签字应当要有可以作证的证据。这样的目的是以防将来见证人去世,没有人出庭证明的情况下,大家对于遗嘱人签字有异议,可以通过比对大家认可的立遗嘱人其他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10、遗嘱中的签字过程最好是全程录音录像。

对于订立公证遗嘱的步骤遗嘱继承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订立公证遗嘱的流程遗嘱继承条件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否则该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无效。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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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有两份遗嘱按哪个为准

    专业解答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首先排除掉无效的遗嘱。若多份遗嘱均有效的话,那么就看订立遗嘱采取的形式是什么,若是有公证遗嘱,则就以最后订立的公证遗嘱来继承遗产。要是没有公证遗嘱,那么就以最后订立的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

    2024.08.07 20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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