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潼南区法律咨询 > 潼南区职务类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如何监督和预防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如何监督和预防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吴* 重庆-潼南区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3.03.21 18:20:39 449人阅读

如何监督和预防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潼南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潼南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以营利为目的”规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罪的构成要件,然而作为典型的贪利性犯罪,除了科技发展带来的人类无法察知控制的“社会风险”外,促使两类犯罪频发的根本原因还是为了牟取利益。食品监管渎职行为虽属于渎职类犯罪,当前应当理顺食品监管主体各方利益,采取积极措施,以提高打击和预防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成效。
1、转变经济发展理念。地方政府在发展区域经济时,应当以广大群众的安全利益为根本导向,在食品安全治理问题上不能只关心企业或政府利益而漠视公众利益。
2、理顺部门财政机制。为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国家已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监管部门财政机制。
3、加大刑事惩处力度。一方面,严惩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利益输送者,依法应处行贿罪最高档刑罚。另一方面,严惩食品监管渎职人员。
4、加强公众参与监督。一是设立食品违法活动举报热线,对食品违法活动和食品监管渎职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将食品监管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揭露与不法分子联系密切的监管渎职行为,形成强大的监督和舆论压力。三是政府应积极回应公众监督。

2023-03-21 18:22:39 回复

对于食品监管渎职罪行为里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