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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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限定继承的规定
日本民法规定,继承人想进行限定继承时,必须在知道继承开始起3个月内把遗产目录提交家庭裁判所,作出限定继承意见表示。
有的国家民法规定,如继承人有隐匿遗产或在遗产清册中有虚伪记载,则丧失限定继承的权利,将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
你好,关于你问的继承所得遗产消费有限制吗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59.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你好,对于继承所得遗产消费有限制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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