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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玉律师:我爸为别人在个人贷款公司担保贷款现在已到期。别人跑了,贷款公司来把我爸门市东西拉走了。现在东西已拉走,我想起诉债务人,债务应担什么责任?我爸同时为别人在信用社做担保人,信贷已到期,别人不回家。如何追回债务人?
建议面谈,因为不知道担保的具体方式和担保的时间及债务人的具体情况.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
尽早起诉,尽早执行。
债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民法通则》第87条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只适用于合伙、联营合同引起的,债务人明显有二人以上负连带责任的案件,至于租赁、承包合同引起和因代理行为造成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的案件,实际债务人只有一个,不适用《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因而连带责任的追偿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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