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除非父亲死亡,父亲在世的情况下不享有。因为此房为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母亲去世的话,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房产已经开始继承了。你母亲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YOURFATHER)、子女(YOUAND你兄弟姐妹)、父母(你外公外婆)。原则上平分。若你父亲死后,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按照我上面所说的和你母亲一样的顺序法定继承。可见,继母是有房屋的继承权的、PS:若此房为附着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因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人身针对性,只有属于是农村集体的成员才可以分得,所以不能单纯的按照上述情况予以分割。还要考虑其他具体因素。——————————————————补充回答:可以。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继母对此房没有权利,你父亲可立下遗嘱将此房由你继承,为了保险起见,个人认为最好将此遗嘱经过公证,因为效力更高。即使你父亲后面再改立遗嘱由你继母继承,若是没有将公证遗嘱撤销,那么即使是后面立的,也是按照公证遗嘱来予以分割。
关于财产方面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这样规定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对父亲再婚房产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3、再婚夫妻对夫妻财产有做约定的,离婚可以根据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以上是对新婚姻法父亲再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