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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十几年前自家的四间房屋经本族调解以一千元的价格让给本族条件较差的人家拆了,在我原地建了房屋,他家的房屋是我家隔壁都夸掉了,现在是我要回家建房屋,他家的房屋地基我想建房,他家也同意,关键是原基地后面一家想霸占要扯皮,我和在我的地基上做房屋互换协议怎么写,让其签字,我签字在村里签字?
可以的
不需要: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该土地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庄姓市民的兄弟姐妹都是居民户口,只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但不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如果其兄弟姐妹当中有人是农村户口,且户口在其父母原先户口所在村内,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请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同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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