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为夫妻一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是否有效,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无配偶签名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具体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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