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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报纸已经声明作废,税务局罚多少钱

王* 广西-桂林 税务信息查询咨询 2023.01.11 06:45:32 462人阅读

发票丢失,报纸已经声明作废,税务局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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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视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领购专用发票。纳税人遗失发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和有关部门证明发票遗失的材料、《发票领购簿》、《发票遗失报告表》。
3、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在《发票遗失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后,应在本市报刊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公告,待纳税人公告声明作废后,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一律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告声明作废。

2023-01-11 06:4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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