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后,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专业解答申请强制执行获准后,如申请被撤回,法院将终止执行。 若判决生效且执行未满两年,申请人可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但超过两年期限,则无权再提起强制执行请求。因此,在有效期内,申请人有权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但需确保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专业解答关于执行期限超过两年且未达成和解的问题,若期间有追讨行为,可视为诉讼时效中断。提供相应证据,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若期限内无申请或有效中断,将失去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执行时限为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完成日起2年,分期履行的自每次义务最后一日算起,未规定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专业解答强制执行再申请一次需要由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执行法院递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由人民法院予以审查,符合法定的强制执行的条件的是可以予以强制执行的,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具体的强制执行怎么再申请一次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其实只要是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就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执行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的之后,人民法院会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当我们遇到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参考以下文章。
专业解答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还有就是需要提交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还有就是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是需要提交的。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要怎么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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